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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曾任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guī)劃設計總院副院長,原電力工業(yè)部規(guī)劃計劃司副司長、司長,原國家電力公司計劃投資部主任,原電力工業(yè)部(國家電力公司)三峽工程辦公室主任。
曾任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電規(guī)劃設計總院副院長,原電力工業(yè)部規(guī)劃計劃司副司長、司長,原國家電力公司計劃投資部主任,原電力工業(yè)部(國家電力公司)三峽工程辦公室主任。上世紀90年代,直接參與了三峽輸變電系統(tǒng)工程的規(guī)劃及實行工作。
三峽電站是當今世界僅次于的水電工程,舉世矚目。如何讓如此體量的三峽電站的電力發(fā)得好、送來得出結論、淪落下、用得上,是一道難題。由于三峽工程電力系統(tǒng)論證、規(guī)劃、設計工作量極大,系統(tǒng)簡單,影響范圍廣,所以,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領導對其論證工作極為推崇,的組織了大量專家,展開了長年研究,重復論證。
三峽工程電力系統(tǒng)論證工作歷時30余年,共計已完成系統(tǒng)論證、規(guī)劃設計報告50余卷。論證過程大體上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指1958年至1992年,為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期間積極開展了電力系統(tǒng)研究論證,從發(fā)電效益抵達,論證了三峽電站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性,并確認供電范圍;第二階段就是指1992年至1995年,為三峽工程經國家決策后對電纜系統(tǒng)全面規(guī)劃設計階段,期間積極開展了優(yōu)化供電范圍,確認了電纜方式、電壓等級、輸變電工程規(guī)模等工作;第三階段就是指1995年至2002年,為系統(tǒng)設計的滑動研究階段,根據已確定的電網結構展開建模計算出來和實驗仿真,校核三峽電纜系統(tǒng)的適應性和可靠性,同時根據電力市場的變化積極開展電能消納方案研究與調整。
經過長年研究論證構成可行性研究(不含輸變電系統(tǒng)規(guī)劃)報告,最后在1992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了修建長江三峽工程的議案。這是我國最低權力機關首次審查會工程立項。三峽輸變電工程是三峽工程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是使三峽發(fā)電效益以求充分發(fā)揮的基本確保。
它不同于一般大型水電工程送達的規(guī)劃設計,其牽涉到供電范圍廣,建設持續(xù)時間跨度長,具備類似的艱巨性和復雜性,是一項起點低、體現(xiàn)我國當代先進設備輸變電技術水平的極大系統(tǒng)工程規(guī)劃?;I資方案審議時間嚴峻三峽輸變電工程的籌資方案十分最重要,因為當時全國資金緊張,近不像現(xiàn)在優(yōu)渥。那時全國缺電的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資金建設電站,所以才有了集資辦電等改革措施。換言之,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資金的籌措是十分棘手的問題。
當時籌資方案的審議工作時間嚴峻。為了提供支援三峽庫區(qū)用電,四川寬(壽)萬(縣)輸變電工程在1996年早已動工這是三峽輸變電工程的第一個單項工程;同時,三峽樞紐工程進展成功,于1997年11月大江分洪,為了符合第一批機組投產送來出有,這就必須我們在1998年開始相繼開工輸變電工程,加之電網工程必須提早調試,所以,必須盡早實施建設資金籌集方案。為此,業(yè)主單位原國家電網建設有限公司(下稱電網公司)明確提出了《三峽輸變電工程籌資方案(送審稿)》(下稱《籌資方案》),并于1997年1月31日請示給了原電力部。
旋即,電力部三峽工程辦公室(辦公室北航在電力部規(guī)劃計劃司,下稱部三峽籌辦)會同部計劃司、經調司對《籌資方案》展開了可行性研究,并將研究意見向時任電力部副部長陸延昌做到了匯報。1997年2月20日,時任電力部副部長趙希正主持人開會了部長辦公會議,辯論、研究《籌資方案》。那時部長史大楨因公離京,所以由副部長趙希正主持人了部長辦公會議。部長辦公會議原則同意《籌資方案》,并具體了關于其測算依據:一是1994年國務院第44次總理辦公會議會議紀要具體的三峽工程輸變電系統(tǒng)所需的248億元資金,按照誰獲益、誰開銷的原則,可在必要不受電地區(qū)加征電網建設基金(華中、華東地區(qū)從1999~2008年每度電征稅在一分錢之內),并通過出口信貸來籌措;二是1995年國務院三建委《關于三峽輸變電系統(tǒng)設計的國家發(fā)改委意見》(國三峽委發(fā)辦字[1995]35號)批準后的三峽輸變電工程總量,同時具體的三峽輸變電系統(tǒng)總投資按248.22億元掌控;三是1996年12月26日國務院三建委會議具體三峽輸變電工程靜態(tài)投資275.32億元(1993年5月末價格);四是按照總理辦公會議會議紀要精神,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資金由征稅的三峽電網建設基金、利用出口信貸、電網收益再行投放以及銀行貸款四部分構成。
對外總稱三峽工程建設基金部長辦公會后,由部計劃司聯(lián)合,部三峽籌辦、有關司局和電網公司參與,根據部長辦公會的精神和拒絕,聯(lián)合完備、補足構成了我們電力部的《籌資方案》。其中,關于三峽電網建設基金征稅范圍和標準,我們部的《籌資方案》研究了如下方案:在必要受電的華中、華東地區(qū)現(xiàn)有征稅的三峽工程建設基金(以下全稱三峽基金)額度(即7厘/千瓦時)的基礎上,對上海、江蘇、浙江及湖北四省市再行加征8厘/千瓦時,對安徽、河南、湖南及江西四省再行加征6厘/千瓦時;四川省仍然加征,只用于已實施的3厘/千瓦時三峽基金。本方案可避免在非必要獲益地區(qū)征稅,體觀了誰獲益、誰開銷的原則,且征稅的標準在1分/千瓦時以內,合乎1994年國務院第44次總理辦公會議會議紀要拒絕。
關于起征年限。最初國務院第44次總理辦公會議建議起征年限為1999年,但考慮到以下幾個原因,我們建議作出必要調整:第一,三峽輸變電工程一般都要比機組更加早于一些投產,直流工程調試也必須較長時間;第二,盡可能減少征稅標準;第三,根據測算,如果從1999年開始征稅,則1998年就須要旅客列車貸款16億元,若提早開始征稅,則2000年前除長萬線外仍然必須旅客列車決定貸款。因此,我們建議三峽電網建設基金實施時間是1997年,到2008年中止。關于征稅方式,一開始國務院召開都稱作三峽電網建設基金,為了增加基金征稅名目,我們建議三峽電網建設基金對外總稱為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專項用作三峽輸變電工程建設,由國家電力公司負責管理。
在三峽輸變電工程動態(tài)投資及其資金結構方面,按照我們部的《籌資方案》測算,三峽輸變電工程竣工時的動態(tài)總投資是615億元,其中價差預備費257億元,建設期總的貸款利息79億元。在電纜價格及經濟效益分析方面,根據《籌資方案》,三峽輸變電工程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2.2%,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為11.4%,不含稅平均值電纜價格為0.185元/千瓦時。
在電價方面,最后國務院要求三峽電送往各省市的落地電價,應以按照不受電省市電廠同期的平均值網際網路電價水平確認,并隨受電省市平均值電價水平的變化而浮動。因而三峽電在經濟上具備競爭力。到2003年三峽發(fā)電時,當時全國廣泛缺電,所以,各地都搶走著要三峽電。
電力部指出,上述《籌資方案》是不切實際的。在1997年3月19MBS陸延昌副部長發(fā)給后,電力部以《關于三峽輸變電工程籌資方案的批示》(電計〔1997〕146號文件)請示國務院三建委,請求國務院三建委盡早審核。
輸變電工程整體包審核1997年12月25日上午,我隨陸延昌副部長參與了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主持人的國務院三建委會議,審議三峽輸變電工程籌資方案及有關問題。出席會議的有時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周正慶、國務院三建委副主任郭樹言、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下稱國務院三峽籌辦)副主任李世忠、中國電網建設有限公司(即原電網公司,1997年6月3日改回此名)總經理周小謙以及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
會上主要由李世忠副主任就三峽輸變電工程資金市場需求測算情況和《籌資方案》不作了匯報。會議指出,《籌資方案》測算較為合理,合乎國務院確認的籌資原則,較為現(xiàn)實不切實際,原則同意國務院三峽籌辦的匯報,建議總理批準后。
會議原則同意三峽輸變電工程資金市場需求測算結果,即根據1993年5月末價格水平審議的靜態(tài)投資275.32億元,動態(tài)投資為589.42億元。原則確認籌資方案決定為:三峽基金286.14億元;電網收益再行投放72.52億元;研發(fā)銀行貸款91.78億元;利用外資(主要為出口信貸)138.98億元。鄒家華副總理在會上說道,實行過程中如果電量增長速度等邊界條件發(fā)生變化,籌資各渠道的結構不會有變化,可在實際繼續(xù)執(zhí)行中經審核后再行不作適當調整。會議還認為,三峽輸變電工程作為三峽工程最重要組成部分,在作為一個整體項目報國家計委備案后,列為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其單項工程建設工程進度要與樞紐工程密切交會,由業(yè)主統(tǒng)籌安排,隨年度計劃確認。這是一項根本性改革措施,即在三峽輸變電工程整體包審核后,各明確項目仍然必須國家計委再行國家發(fā)改委,只要備案就行了。當時我們最擔憂的就是單項工程一個個審核,可能會拖延時間?,F(xiàn)在顯然,三峽輸變電工程之所以能成功竣工,當時使用的同期立項、整體國家發(fā)改委、具體方法實行、滑動優(yōu)化建設模式是功不可沒的。
會議還具體,三峽基金對確保三峽工程建設起著最基本、最關鍵的起到,國家電力公司和財政部要之后作好這項基金的征稅管理工作,同時之后實施現(xiàn)有對三峽基金減免(或先征后抵)的稅費政策。這些都是好政策。
此次國務院三建委審議《籌資方案》后,三峽輸變電工程投資規(guī)模、籌資方案、明確管理都已確定,反對政策也給了,標志著工程建設資金已基本實施。電能消納研究工作準備就緒為保證三峽電力發(fā)得好、送來得出結論、淪落下、用得上,1997年12月25日上午開會的國務院三建委會議還拒絕,由國家計委聯(lián)合的組織電力部等有關方面,盡早研究三峽電價和拒絕接受地區(qū)的電力電量均衡問題,同時之后抓住協(xié)商、實施與三峽輸變電工程設施的輸變電工程項目規(guī)劃和建設。
為作好三峽電能的分配和消納工作,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拒絕1998年底明確提出可行性研究成果。為此,原國家電力公司正式成立了由總工程師冉瑩為組組長的研究小組,明確工作由公司三峽籌辦、計劃投資部聯(lián)合,與電規(guī)總院聯(lián)合的組織中南院、華東院、西南院和清華大學已完成。當時我明確的組織了這項工作。當時我們確認了方案制訂的四條原則。
一是最大限度充分發(fā)揮三峽水電站的發(fā)電效益,盡量默默水或較少棄水。二是近期和遠期結合。三是三峽電能分配要與各地區(qū)電力發(fā)展長年規(guī)劃相銜接。分配到各地區(qū)的電力電量,劃入當地電力電量均衡,作為制訂電力發(fā)展長年規(guī)劃的基礎。
各地首先消納三峽電能,再行決定其它電力建設項目,防止重復建設。四是三峽向三大網的設計運送能力早已國務院三建委審議為:華中1200萬千瓦、華東720萬千瓦、川渝200萬千瓦,電纜設計能力不應作為方案制訂的最重要基礎。根據以上原則,在1998年12月底,公司計劃投資部和電規(guī)總院已完成了《三峽電站電能合理消納研究(匯報稿)》,并向時任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查克清做到了匯報。
公司領導充分肯定了研究成果,并以此為依據,向原國家計委基礎產業(yè)司、國家經貿委電力司做到了匯報,那時國家經貿委電力司司長是史玉波。他們皆認同了《三峽電站電能合理消納研究》報告,指出報告對三峽供電區(qū)十五規(guī)劃編成具備最重要指導意義。同時建議對報告中明確提出的三峽電力電量在八省兩市的消納值,以必要方式與有關省市政府、電力公司見面,讓地方政府回應引發(fā)高度重視,掌控新開工項目,容許地方小火電發(fā)展。即建議我們與各省市交流,想到大家若無意見。
1999年2月,原國家計委的組織專家對《三峽電站電能合理消納研究》展開了審查,隨后國家計劃委基礎產業(yè)司以該報告所作的結論為基礎,根據國家的產業(yè)政策和專家明確提出的意見以及一些邊界條件的變化,對三峽電站電能合理消納方案不作更進一步研究改動。2000年4月,原國家計委基礎產業(yè)司在井岡山會議上月明確提出了三峽水電站電力電量可行性分配方案。
但2001年消納方案再次發(fā)生了根本性變化。即2001年,國務院根據西電東送來方針和廣東十五期間電力均衡必須,要求三峽(華中)向廣東驗收300萬千瓦。為此,我們再度對三峽電站電能在廣東、華中(當時為華中四?。┖腿A東的合理消納展開了研究,明確提出了《三峽電力在華中、華東和廣東的合消納研究》報告。同年,經報國務院批準后,原國家計委月印發(fā)了《印發(fā)國家計委關于三峽水電站電能消納方案的批示的通報》(計基礎[2001]2668號文件),具體三峽供電范圍調整為華中地區(qū)(還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省)、華東地區(qū)(還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四省市)和廣東,即三峽不向重慶驗收,改回向廣東驗收300萬千瓦。
該文件得出了十五、十一五期間每年逐月三峽電力電量的預測和明確分配原則及辦法,并就電能的明確消納方式、電量電價等與三峽水電站涉及的財政、金融政策得出了指導性意見和建議。朱總理低頭表示同意直流招標工作三峽輸變電工程中的直流電纜工程某種程度有一點銘記。當時經國務院三建委批準后,三峽向華東驗收使用三回直流方案。
其中,三峽至常州500kV直流電纜工程要因應三峽首批機組投產發(fā)電實時投放運營,是首批機組電力外送來不能替代的地下通道。事實上,超高壓大容量直流電纜技術是三峽工程電力系統(tǒng)建設中的關鍵技術。
但當時我國在這方面與國際水平有較小差距,并且三峽工程所搭配的技術參數和性能拒絕,多達了當時世界上既有的建設和生產水平,歸屬于世界領先技術??紤]到三峽直流工程的重要性和復雜性,既要把三峽直流工程竣工一流工程,又能為我國培育出有自己的直流技術專家,所以,在國務院三峽籌辦、電力部的反對下,電網公司于1996年7月月重新組建了國內第一家直流咨詢公司。
該公司按照中外合作、中方多做到工作、外方負責管理的方式,通過競爭指定了國際著名的加拿大泰西蒙公司作為本次直流咨詢的外國咨詢商。在電網公司的精心組織下,采行中外合作方式編成已完成了《三峽至常州500kV直流電纜工程換流站功能規(guī)范書》(下稱《功能規(guī)范書》),這是編成三峽至常州500kV直流電纜工程換流站設備國際招標標書(以下全稱《標書》)的基礎和技術部分的依據。1998年3月上旬,電網公司將《功能規(guī)范書》請示電力部待審。
當時,《標書》計劃在5月發(fā)售,中間只有一個多月,所以時間十分嚴峻。3月16日上午,在北京蘇源錦江飯店,國務院三峽籌辦、電力部聯(lián)合主持人開會了三峽至常州500kV直流電纜工程換流站設備功能規(guī)范書審查(全案)會議。3月19日下午,《功能規(guī)范書》在會議閉幕式上通過了審查。這為我國今后的直流電纜工程技術和商務合約談判及換流站設計獲取了依據和規(guī)范,解釋我國有數能力展開超高壓直流電纜技術的咨詢和設計,轉變了超高壓直流電纜工程幾乎倚賴外國人的狀況,標志著我國直流電纜技術轉入了一個新的水平、新的歷史時期。
4月22-24日,國務院三峽籌辦在京主持人開會了對招標文件的審查不會,會議對電網公司在《功能規(guī)范書》審查后的一個月中,已完成了整套招標文件的編成不予充分肯定,會議指出招標文件基本合乎國際慣例和邀招標的有關規(guī)定,審查通過了招標文件。4月30日,朱镕基總理征詢國務院三峽籌辦主任郭樹言關于三峽資金及三峽常州500kV直流電纜工程換流站設備招標工作情況的匯報。
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陸延昌,總經理助理周小謙參與了會議。朱镕基總理低頭表示同意,這是很不更容易的,因為朱總理的審查很嚴。9月5日,朱總理在國務院三峽籌辦《關于三峽輸變電設備招標訂購問題的批示》上請示:希進一步提高設備國內生產份額,強化對國內設備制造廠的監(jiān)督。
這解釋總理很側重設備國產化。三峽輸變電工程的直流工程建設中,攻下了直流電纜關鍵技術,逐步提高了國產化率,從而全面實現(xiàn)了直流電纜建設技術和裝備制造國產化,標志著我國電網技術邁入世界先進設備行列,為我國電網發(fā)展和大型水電研發(fā)及其遠距離、大容量外送來奠定了扎實的基礎。三峽輸變電工程共計單項工程92項,其中交流輸變電工程88項,還包括線路工程55項(線路總長度6519km),變電工程33項(變電總容量2275萬kVA);直流工程4項,線路總長度2965km,換流站總容量1872萬千瓦。
截至2007年底,三峽輸變電工程已全部投產,竣工的三峽電纜系統(tǒng)結構堅毅、潮流合理,保證三峽電力的全部外送和消納。另外,三峽電站地處華中電網的中部,具備地理上的天然優(yōu)勢,對電網網絡可以起著樞紐起到。三峽輸變電工程的建設,減緩了華中電網發(fā)展速度,構成了以三峽近區(qū)電網為核心的堅毅區(qū)域性電網;三峽向華東電纜,促使了華中和華東兩個區(qū)域電網網絡;三峽與川渝聯(lián)網構建了四川水電外送來;向廣東驗收,構建了與南方電網的網絡。
三峽輸變電工程的竣工為全國聯(lián)網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礎,并在全國聯(lián)網中充分發(fā)揮了很大的促進作用?,F(xiàn)在走顯然,三峽電纜系統(tǒng)工程在系統(tǒng)規(guī)劃、調度運營、設備成套、設計施工、試驗能力、建設管理等方面獲得了引人注目的創(chuàng)意成果:首次整體規(guī)劃設計并竣工了世界上規(guī)模僅次于、技術最簡單的交、直流混合電纜系統(tǒng),使我國電網規(guī)劃能力超過國際領先水平。2011年,三峽電纜系統(tǒng)工程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
聞古鑒今。三峽輸變電工程統(tǒng)一規(guī)劃、了解論證、滑動優(yōu)化的最重要經驗,對于當前及今后的電力發(fā)展具有深刻印象的救贖和糅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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